深圳面向低收入人群的‘廉租房’制度将更加完善,而参考香港‘政府公屋’后制定的新政较旧政也将更‘人性化’,体现出更多的人文关怀。在日前举行的‘秋交会’上,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官员透露,由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深圳市房改办起草的《深圳市政策性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已基本‘成型’,短期内作出适当修改后将提交深圳市政府,有望于明年施行。
‘学习香港’是深圳过往发展及未来发展的重要思路之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官员表示
,香港的‘政府公屋’以及‘居屋’政策是深圳制订住房政策重要参考对象,深圳有关部门也曾多次与香港的同行沟通、探讨。不过,记者感觉到,《办法》中有关条例虽然不能说‘青出于蓝胜于蓝’,但深圳的‘廉租房’新政策较香港的‘公屋’制度或更具人文关怀。据悉,《办法》中主要提出了‘实物配租与货币配租并存’的廉租房保障方式,‘实物配租’基本上还是沿用过去的由政府向有需要阶层提供‘固定’的廉租房源,而‘货币配租’则主要考虑那些工作地与居住地距离过远、或生活(如孩子上学等)习惯等因素制约的有需要阶层,其具体思路为,符合条件的有需要阶层,如果不想进入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可享受政府提供的货币补贴,补贴的标准初步拟定为家庭每人15平方米计算,单身人员按25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按市场租金的80%进行补贴。该官员还表示,《办法》还对‘廉租房’的住房供应渠道、资金来源渠道等予以制度保证,并进一步完善了‘廉租房’的申请、审批、公示、轮候、退出机制。另外,这个办法同时还将覆盖高级人才、归国留学人员以及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且不符合条件的社会‘夹心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