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1 主题内容及适应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教育、厂区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等。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印刷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责任人
2.1 安全生产总则
安全工作实行企业法人总负责制、主管厂长具体分管责任制相结合。各车间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对主管厂长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
3 安全教育
3.1 新职工进厂实行三级安全教育
厂级教育,由厂办公室和生产设备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印刷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和事故案例,并进行考试。
车间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本车间生产特点、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机台(组)教育,由机(组)长负责。教育内容:根据岗位生产任务的特点,对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装置、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教训,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3.2 安全教育时间
厂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天,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天,机(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三天,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企业内部调动时,必须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天,进行考试合格,方准上岗。进入企业参观、实习、学习的人员,负责接待的人员要对参观者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到生产现场讲解。
4 厂区消防
4.1 消防总则
消防工作是由企业法人总负责,主管厂长具体分管,车间组织实施,职工防范的多层次、全方位工作,全体职工既要遵守制度,又要消除隐患。消防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它关系到公共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是全厂每一个职工的责任。
4.2 防火规定
严禁厂区吸烟。车间、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对纸花、废页随时清理,车间废油布、棉丝存放在固定、防火的位置,不得随意堆放。车间易燃品随用随领,不准储存过多易燃品,如酒精、乙醚,汽油、煤油和稀料等,并分类存放,妥善保管。车间照明灯应做到人走灯灭,马达停转,电源拉闸。库房对各类油料、纸张、化工原料,分类存储,对易燃品严格管理,定量发放。非电工人员不准私自安装电源,乱拉线路,严禁电闸悬吊和接触易燃物品,严禁在配电室乱堆放杂物。 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灭火器应定期更换药剂、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保证消防道畅通。 严格禁止办公室使用电炉,生产需用电炉时需主管厂长批准,因生产使用电炉、电烘箱、电焊、电加热等设备,需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各负其责。
4.3 消防职责
安全消防工作由主管厂长全面负责,有权处理消防工作的一切事宜。办公室负责消防工作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经常向全厂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拟定和修定消防制度,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组织义务消防员的培训,配备和管理消防器材等工作。生产技术科负责电器设备和防火日常工作,其职责是:经常教育电工,车间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全厂的电器设备线路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负责处理电器线路消防和生产中发生的火警事故。 各车间、职能部门对管理范围的防火工作全权负责,其职责是:经常向职工进行火灾教育,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并提出部门具体管理措施。发现违反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规定及时处理。一但发生火灾,组织职工扑灭,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现场,并查清原因和肇事者并及时上报厂部进行处理。义务消防队职责是:模范执行防火制度,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劝阻、批评教育,熟悉单位的防火措施,牢记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学习、消防技术培训和消防技术演练。
4.4 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队 长:
副队长:
队 员:
5 安全管理
5.1 计划依据
根据《劳动保护法》和印刷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5.2 计划编制
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编制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企业法人办公室审批。主管安全生产企业法人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设备部门负责贯彻执行。
5.3 检查和报告
主管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生产设备科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向企业法人办公会议汇报。
5.4 设备安装验收
新设备安装试车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厂长领导下,由生产设备科和车间或部门按要求组织验收,必要时邀请同行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参加验收;使用车间对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安全技术和指标需改进的情况;安全技术部门用书面形式报告主管厂长,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纳入正常管理。
6安全检查
6.1 任务与要求
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6.2 安全检查时间
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季节性检查。 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6.3 安全检查人员
主管生产技术的企业法人。企业办公室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经营供应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各机(组)长;
6.4 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
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厂区防盗工作等;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
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告生产技术科,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
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
2008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