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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和2008年,百乐文印刷公司两次因为印刷香港壹传媒旗下的刊物,而成为被告,前者,成为将香港艺人钟欣桐于更衣室照片搬上杂志的当期《壹本便利》的印刷商,后者,刚发生不久,成为刊登被指内容失实诽谤艺人方力申文章《忽然一周》当期杂志的印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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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料显示,壹传媒崇尚自由意志主义,言论大胆,甚至肆意为之,常有哗众取宠之举,例如壹传媒旗下的影响力最大的《苹果日报》,其头条常常一反常态,不是以时政大事作为头条,而刊登卖弄血腥、暴力的大幅照片,以吸引眼球为第一要务,壹传媒旗下《壹本便利》更是登峰造极,其报道多次在香港和台湾被裁定违法,后来不得不停刊。壹传媒旗下刊物不仅无法获得中国大陆政府许可进入中国大陆内地市场,甚至记者也无法获得邀请参加中国大陆的官方活动。
伴随着壹传媒被中国大陆内地的全面封杀,笔者认为,为其从事过印刷服务的百乐文印刷公司也是极为悲哀和畸型的。
何以见得?其一,不论任何职业,应该有其职业道德取舍,作为加工服务提供商的印刷公司,尽管不同于传媒和出版机构,往往掌握话语权,引导舆论风潮,但既是服务于社会的机构组织,在遵循法律、法规之余,还应有另一把“斯巴达克之剑”悬于头顶,即未必诉诸于法律、法规的道德规范——印刷公司有义务去拒绝承印毒害青少年的读物的印刷订单。请看看《壹本便利》是本什么刊物?这本在香港臭名昭著的刊物,即便在香港这个言论自由的地区,2006年也因为第761期上刊登钟欣桐于马来西亚云顶演唱会期间的后台更衣照片事件,位列2006年“本港中学生十大新闻选举”第一位,香港中学生痛批该事件茶毒青少年价值观和道德观,香港报业评议会也认为该报道无新闻价值,仅为满足某些人偷窥女性胴体的心理。《壹本便利》也为“言论自由之地”香港所不容,2003年3月起,香港公共图书馆已停止订购《壹本便利》,现《壹本便利》已经停刊。
其二,百乐文印刷公司因为承印壹传媒旗下刊物,日后即便有机遇来临,恐怕也无法溶入中国大陆主流印刷市场。
笔者观察,香港言论自由之故,但即便一些曾经多次批评中国大陆政府机构的媒体记者依旧经常性地出现在北京举行的一些重要活动,这说明,职业操守与言论立场是两码事。笔者以为,中国大陆官方对壹传媒的媒体操守表示极大的怀疑,故而拒绝其记者参加官方机构主办的活动。在一个一党专政的国度里,壹传媒失去这种机会,会失去什么?这可想而知。
笔者再将目光投向承印过壹传媒旗下刊物的百乐文印刷公司,为其感到不值。
首先我们看到,近年来,中国政府出台了多项法规,为香港商人投资中国大陆市场开便门。例如,2007年6月29日在香港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注:以下简称“《安排》”)规定:“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企业,从事出版物和其它印刷品的印刷业务。香港服务提供者拥有的股权比例不超过49%。”“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提供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和装订服务。”2008年7月29日在香港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注:以下简称“《安排》”)又规定:“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内地企业实行。”
且不论百乐文印刷公司是否有意于时下珠三角经济不景,企业纷纷外迁时境下进军中国大陆印刷市场,笔者想探讨的一个问题是,按照以上《安排》,如果百乐文印刷公司在时境佳时进入中国大陆,即便遵循内地法律、法规从事商业活动,尤其是不承印反动、色情内容的报刊、杂志,但百乐文印刷公司却曾几度,因壹传媒旗下刊物的低极庸俗的、被主流舆论否定的报道捆绑着进入公众视野,可以断言它很难获得中国大陆有官方背景的印刷订单,而且中国大陆尚是一个讲究传统伦理的社会,所谓人言可畏,其潜在客户或会因为百乐文印刷公司的“历史”拒绝为其下订单,印刷质量好坏倒是次之。
笔者并非鼓吹传媒机构要放弃原则立场,例如壹传媒坚持的自由意志主义,笔者以为也是一种立场,并不能评论其优、劣,显然,人人(任何机构)有言论自由,但如果壹传媒因为职业操守之故失掉民心,必是其过,如果一个印刷公司因为承印一个失却职业操守的传媒机构的报刊、杂志,而被社会唾弃,也将得不偿失的。作为印刷公司,当你承印一件印品时,你是否也曾经扪心自问,这件印品会不会毒害青少年?
如果一个传媒机构公然挑战人类道德的底线,它必会失去更为广阔的市场。仅存活于香港,恐怕并不是壹传媒老总的意愿,看着越来越多的传媒机构纷纷抢滩中国大陆,他在着急之余,是否先自我检讨。此理,对于媒体机构出版物承印方的印刷公司,也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