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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内容及期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国家工商局《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商标印制审批,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1、印制商标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三名以上从业人员的《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4、本单位印制商标的规章制度,包括:
(1)商标
一、申请条件:
1、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有与其承印商标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及仓储保管设施等条件;
3、有健全的管理商标印制业务的规章制度;
4、有三名以上取得《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提交材料:
1、印制单位申请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单位商标印制规章制度(商标印制业务审查制度、登记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废次标识销毁制度、档案制度);
4、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其他资料。
三、具体要求:
1、申请表须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当地登记机关印章;
3、各项商标印制规章制度必须提交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4、《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清晰;
5、所附材料必须按第二项“提交材料”顺序,统一使用A4纸张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