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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物流师是指在生产与流通领域中从事与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配送、信息服务等物流活动相关的管理人员。目前分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三个职业等级。鉴于目前湖南物流人才严重匮乏,同时又是第一次承办这项鉴定,因此今年暂只进行助理物流师及物流师的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试点,待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再逐步向全省推行。今年的试点鉴定时间为:助理物流师10月25日;物流师(含助理物流师)11月29日。
据了解,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两个部分,其中职业道德20分、理论知识80分、操作技能100分,三项成绩均及格者为合格。考试方式包括闭卷笔试、模拟操作等。另外,物流师、高级物流师还要进行综合评审和现场抽题答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时表示,今后将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组织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物流从业人员持职业资格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介绍或招聘、使用物流从业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查处。
申报鉴定条件
按照要求,报考助理物流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高中、中专以上文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100标准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报考物流师则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120标准学时,下同),并获合格证书;取得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高中、中专以上文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经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大学专科毕业或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本专业本科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并经过正规培训,取得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