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顺德区政协就十二次三次会议第8号提案(《关于整顿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的几点建议》)开展主席领衔督办活动。区政协主席李新喜、副主席赖喜英、卢莘生、刘明,区政协部分专职常委、提案委员会委员,提案者和区政府办公室、区建设局、交通局、执法局、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和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督办活动。
督办活动分实地察看和座谈讨论两个部分。李新喜主席率领参加督办活动的全体人员实地察看了三个石油液化气经营点,然后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区政府副秘书长马洪
胜介绍了区政府关于第8号提案的办理情况。他说,区政府对8号提案非常重视,在接到提案后,很快进行了认真研究,副区长杨小晶于4月25日以内部明电的形式签发了《印发顺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这个方案对石油液化气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并对专项整治任务进行了逐一分解。根据这个方案,顺德区从今年5月至12月,在全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违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并建立健全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提案者、政协委员、区建设局局长鲁国刚和农工党顺德区总支部的代表就提案情况作了说明。部分政协委员就如何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李新喜主席在总结发言时说,为什么今年要把《关于整顿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的几点建议》(并案)的第8号提案作为主席督办提案之一?一是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质量、数量和价格,都与广大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二是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管理牵涉面广,难度较大。他说,区政府对8号提案反应迅速,很快制订了专项整治方案,这充分说明区政府对政协委员提案的高度重视,对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他希望各个部门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使目前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比较混乱的局面有明显的好转。李新喜认为,切实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离不开媒体舆论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举报,并提高他们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只有这样,顺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秩序才能得到根本的好转。
现场情况三个经营点形成鲜明对比昨天察看的三个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碧辟(佛山)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大良凤翔服务部,有一套严格规范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管理井然有序。而位于大良安阜一街的一间涉嫌违法经营点,本子上有送气记录,铺面里还有瓶对瓶的灌装工具,门口停着一辆可能用于非法运送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双排座厢式货车,但留守人员黄某一问三不知。而另一间位于大良大围的名为顺华服务部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点,处于居民区内,与周围的距离明显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市场调查违法经营每瓶气获利8元截至2008年5月30日,顺德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共113家。2007年销售瓶装气约20万吨,其中本地销售量约10万吨。上述企业所销售的液化石油气主要来源于珠三角液化石油气进口码头和国内炼油厂。
据有关统计显示,近年来顺德区瓶装气企业经营网点、销售量均大幅减少,与2006年相比,目前全区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瓶装气经营网点减少了124个,全区瓶装气经营企业的日销售量不足2006年的六成。其中主要原因在于区内瓶装气经营市场中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等现象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造成了燃气安全管理的重大隐患。
造成瓶装气经营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一是违法经营成本低,利润可观,违法经营者每瓶气大约可以获得8元利润,这还不包括短斤少两、掺杂使假的部分。二是对违法经营行为取证难查处难。三是部分合法瓶装气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给违法者可乘之机。四是政府监管不到位。
从源头上把“一瓶气”管好
胡键委员:真正从源头上把这“一瓶气”管好,是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出了问题能立即查处
刘明委员:深圳、中山实行网格化管理,每根电线杆都编起号码,出了问题能够立即查处到位,我们应该学习他们在城市管理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要发挥居(村)委会的作用
吕景燊委员:一线巡查人员少,是造成瓶装液化石油气监管不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建议政府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委会的作用,他们对辖区内的情况最了解。
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舒悦委员:应该加强对瓶装气终端消费者的宣传,他们的维权意识增强了,违法者的市场也就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