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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洁汽车行业发展现状
1999年4月国务院有关13个部委联合组成了全国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空气净化工程-清洁汽车行动"在全国正式展开。
1.1 一些重大项目取得成果
"九五"期间科技部结合清洁汽车行动,在科技攻关等计划中共计安排近3亿元资金用于支持清洁汽车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相继组织开展
1.2 加强政府宏观管理、调控作用
推进清洁汽车产业化是一项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工作,是涉及众多地区、部门和行业的系统工程。我国在"九五"期间通过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力度,强化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为清洁汽车快速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围绕清洁汽车行动的总体目标,全国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推动清洁汽车发展的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起到了政策的导向作用,调动了地方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的积极性。为清洁汽车行动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1.3 初步建立清洁汽车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
在"九五"攻关项目的推进下,我国初步建立了清洁汽车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清洁汽车的技术开发取得阶段性的成果,燃气汽车的产业化格局基本形成,使我国清洁汽车产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在加快实施不断严格的燃油车排放标准的同时,我国已基本建立起清洁汽车标准体系框架,一批重要标准已正式颁布实施。截至2002年底,已颁布实施燃气汽车标准32项,电动汽车标准16项。此外,加气站、燃气品质等一批行业标准的及时颁布,对加快我国清洁汽车的推广进程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九五"期间我国注重清洁汽车试验研究和检测认证能力建设,完成了燃油车催化转化器的检测评价能力建设,并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的认可,已累计为国内外100多家企业进行了催化器相关性能的评价试验;建成了CNG、LPG汽车专用部件试验评价中心和燃油及其添加剂质量检测评价中心,并正在建设电动汽车检测中心。
1.4 汽车行业骨干企业参与清洁汽车项目的研究开发与生产
在"九五"期间,为了促进清洁汽车行动的顺利实施,保证我国清洁汽车技术的健康发展,科技部在科技攻关项目中组织了以汽车行业骨干企业为核心,产、学、研相结合的燃气汽车整车开发与产业化工作。共安排5个系列轿车、3个系列大型公交车用柴油机和2个系列中型客车用汽油机的燃气化开发。并建立了一汽集团、东风公司、上汽集团、天汽集团、长安公司等5家燃气轿车生产基地。项目依托其各自主力车型,成功地研制开发了捷达、富康、桑塔纳、夏利和羚羊5个系列的10余种单、双燃料CNG/LPG电喷轿车。所研制车型动力性、经济性和可靠性良好,整车排放均达到欧Ⅱ标准。截至2002年底,5家燃气轿车生产基地共有35个车型列入国家汽车新产品《目录》或《公告》。
通过国家攻关计划的带动作用,国内主要的客车厂和底盘厂家也积极投入到燃气客车及底盘的研发行列中,我国燃气客车的研制开发实现了飞速发展。据统计,截至2002年底已有56个燃气客车(底盘)上了国家汽车新产品《目录》或《公告》。
1.5 清洁汽车行动试点示范城市示范工程取得进展
在"九五"期间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哈尔滨、长春、乌鲁木齐、西安、四川、深圳、广州、海南省等12个城市和地区被确定为清洁汽车行动试点示范城市(地区),在加强燃油车排放控制的同时,上述城市重点进行燃气(LPG/CNG)汽车的推广应用示范工作。两年多来,通过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配合与支持,示范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进展,达到并超过了预定的目标。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截至2002年底,12个示范城市燃气汽车保有量由1999年3月的不足1万辆,上升到15.3万辆,增加量超过15倍。随着燃气汽车的迅猛发展,各示范城市加气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速度明显加快,自1999年4月至2002年底,12个示范城市加气站数量由70座增加到486座,增长近7倍。部分城市已基本形成了加气站网络,为今后燃气汽车的大规模推广以及单一燃料燃气汽车的推广使用奠定了基础。在示范城市的带动下,济南、青岛、沈阳、银川、呼和浩特、河南濮阳、河北廊坊、大庆等城市燃气汽车也有较大发展,目前,济南等8个城市燃气汽车保有量达到1.25万辆,建成加气站63座。另外,各试点示范城市分别结合各自发展的实际,研究建立了大气污染物中机动车排放分担率的评价体系及排放指标数据库,颁布了大量的地方性政策、标准。一个适应清洁汽车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标准、法规体系正逐步形成。
"十五"期间我国将继续开展清洁汽车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及示范应用项目,该项目将以"九五"清洁汽车行动取得的成果为基础,做好成果的推广应用;以燃油和燃气汽车清洁化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为重点,开展其他代用燃料清洁汽车技术的应用研究;进一步完善有关清洁汽车行动的政策环境,提高我国清洁汽车的创新性研究水平和自主开发能力;发挥项目示范工程和重点推广应用城市的带动作用,从而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清洁汽车的应用,使我国重点城市的汽车排放控制水平取得明显提高。
2 清洁汽车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及示范应用项目
2002年11月12日,"十五"清洁汽车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通过了科技部组织的专家论证,并于2002年11月26日由全国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了项目指南发布会。
会后,国内众多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以及地方政府对该项目的实施给予了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课题的申报工作。截至课题申报结束,共有近400家单位和30个地方政府对该项目中的技术开发类、综合技术研究类、示范工程类和重点推广应用类课题进行了申报。通过采用"公开发布、自愿申报、专家评议、择优委托"的方式,经过指南发布、课题申报、申报材料型式审查、专家初评和终评答辩,目前,该项目全部课题的承担单位已基本确定,落实项目配套资金30多亿元。
"十五"项目将通过实施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带动企业和社会的投入,在"九五"清洁汽车行动成果基础上,实现:研究开发一批达到欧Ⅲ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燃气汽车和其他代用燃料汽车技术,并形成批量生产能力,使我国清洁汽车的技术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20世纪90年代末的水平;应用"九五"科技攻关及"十五"863电动汽车重大专项成果,建立并实施11~14个单一燃料燃气汽车(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汽车)、代用燃料汽车(甲醇汽车)和电动汽车(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工程,车辆总数不少于900辆,车辆排放标准分别达到或超过欧Ⅱ、欧Ⅲ标准;总结"九五"试点示范城市的成果和经验,确定16个清洁汽车重点推广应用城市(地区),扩大清洁汽车推广应用范围。到2004年末,重点推广应用城市(地区)燃气汽车及各种代用燃料汽车总量比2001年底增长50%以上,燃气汽车总量达到出租车和公交车保有量的50%以上,大部分车辆符合欧Ⅰ排放标准要求;完成与欧Ⅲ排放标准相对应的汽车排放标准、燃油标准及测试技术的研究,完成液化天然气汽车及其他代用燃料汽车标准的研究制定,标准或建议的总数约20项;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等软课题研究;努力创新,项目完成时,申报专利15项以上。
3 全国清洁汽车重点推广城市(地区)
北京市
北京市推广应用的清洁汽车主要包括:压缩天然气汽车(CNGV)、液化石油气汽车(LPGV)以及液化天然气汽车(LNGV)。其中,CNG汽车和LPG汽车已经完成了试验示范,处于产业化发展阶段;LNG汽车目前尚处于示范运营阶段。
到2002年底,北京市各类燃气汽车保有量接近4万辆,主要包括:LPG双燃料公交车2472辆(其中柴油掺烧LPG车672辆),LPG出租车32000辆(其中10000辆由整车厂生产, 22000辆由改装厂改装);CNG单燃料公交车1903辆(采用康明斯CNG发动机,全部由整车厂生产,其中柴油掺烧CNG车600辆)。至此,北京市出租汽车中燃气汽车的比例达到47%,公交车辆中燃气汽车的比例达到43%,北京市已成为全世界拥有CNG公交车最多的城市。
截至2002年底,北京市已建成各类加气站80余座,其中包括:LPG加气站51座,CNG加气站母站6座,子站24座。
长春市
长春市2002底代用燃料汽车以LPG车为主,燃气汽车保有量5344辆,其中出租车4375辆(700辆由整车厂生产),占长春市出租汽车总量的36.5%;公交车969辆(其中165辆由整车厂生产),占公交车总量的60.6%。随着燃气汽车保有量的增加,长春市2002年底已建成各类加气站24座,其中包括:LPG加气站22座,CNG加气站2座。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代用燃料车主要有LPG车和甲醇车。截至2002年11月,共拥有LPG出租车1530辆(其中由整车厂生产的500辆),占出租车总量的13.4%;LPG公交车760辆(其中由整车厂生产的300辆),占公交车总数的39%;另外,该市还有M30甲醇汽油车22辆。
截至2002年11月,哈尔滨市共拥有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注站17座(其中油气混合站16座),分布于全市各主要街道,市所属7个区均有2~3座加气站。另外,该市还有甲醇加注站1座。
上海市
上海市应用的代用燃料车有LPG车和CNG车。截至2002年11月底,全市LPG车保有量3.7万辆,包括LPG客运出租车3.5万辆(单一LPG客运出租车580辆),货运出租车2000辆,公交车70辆(其中14辆为单燃料车);另外上海市拥有CNG公交车330辆,其中单一燃料车35辆。
截至2002年11月底,全市共建成LPG加气站103座,加气站主要以油气合建为主。加气站按环线布局:其中内环内22座,占21.3%;内外环间62座,占60.3%;外环外19座,占18.4%。基本形成以内环为中心,向外环延伸,辐射周边地区的全市加气站网络。另外,浦西有CNG加气站2座,浦东1座。
广州市
广州市代用燃料车主要是LPG车,截至2002年11月全市已改装出租车7000辆,占全市出租车总数的45%,已改装公交汽油车610辆,占全市公交车总数的11%。该市已建成油气混合站3座,单一加气站2座,5座加气站均分布在市区的东南和西北。
深圳市
深圳市的代用燃料车主要是LPG车。截至2002年11月,深圳市拥有双燃料出租车4386辆,占出租车总数的近50%;双燃料大型公交客车898辆;单燃料大型公交客车31辆。配合燃气汽车的数量,深圳市已建成单一LPG加气站4座,油气混合站5座,移动加气站8座。
海南地区
海南地区现有燃气汽车均为LPG汽车,截至2002年11月,共拥有LPG车311辆,其中大型公交客车115辆,占海口市大型公交客车保有量的40%;中型公交客车21辆;出租车140辆,占出租车保有量的4.1%,均为整车厂生产的达标车;公务车35辆;海南现有LPG加气站4座。
海南地区下一步将重点发展CNG车,海口市首期拟建设6座CNG加气站,初步选址方案已报请市政府并得到正式批复。三亚市首期拟建设4座CNG加气站,其中2座已开工建设。
四川地区
四川地区拥有天然气、甲醇、乙醇、生物柴油等代用燃料汽车,但其主要还是以天然气汽车为主,截至2002年10月底,四川省天然气汽车保有量达到3.91万辆,其中原装天然气汽车2.1万辆,占天然气汽车总量的54%。四川地区天然气汽车发展迅猛,各类车型均有天然气汽车应用,其中天然气公交车6667辆,占天然气汽车总量的17%;天然气出租车23074辆,占天然气汽车总量的59%;天然气环卫车800辆,占天然气汽车总量的2%;其它车辆8618辆,占天然气汽车总量的22%。四川地区CNG加气站在省内已基本形成了加气网络,到2002年11月全省共拥有CNG加气站143座,其中单一燃料站106座,油气混合站37座。另外省内还有LPG站5座,甲醇加注站1座。
重庆市
重庆地区是我国天然气的主产区,其代用燃料车主要以CNG车为主。截至2002年11月,重庆市CNG汽车保有量为4651辆,其中:客车3653辆、轿车808辆、货车101辆、微型厢式车89辆。主城区CNG公交车2383辆,占主城区公交车的70%;CNG出租车808辆,占全市出租车的7%。由整车厂生产的达到现行欧Ⅰ排放标准的CNG汽车有700辆。截至2002年11月底,重庆市已建成CNG加气站26座(其中单一CNG加气站18座,油气合建站8座),主城区分布16座,其它区县10座。
西安市
西安市代用燃料车主要为CNG车,截至2002年11月已有697辆汽油/天然气两用燃料公交车,占公交车总数的23.3%;汽油/天然气两用燃料出租车3280辆,占出租车总数的31.5%。
西安市加气站全部为天然气加气站。截至2002年11月,已建成投入运营的8座,正在建设的3座。
乌鲁木齐市
到2002年底,乌鲁木齐市已有燃气汽车6207辆,其中CNG汽车2477辆,LPG汽车 3730辆。CNG公交车1620辆,占公交车总数的64.2%;CNG、LPG出租车3479辆,占出租车总数的54.4%。
到2002年底,该市共有加气站43座,其中CNG加气站20座,LPG加气站23座。在CNG加气站中,有CNG、LPG混合站5座,母站2座,子站9座,标准站4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