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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获悉,从2007年1月22日起,上海市将使用新的货运汽车通行证,发放工作将从1月8日开始办理。2006年度下半年度货运汽车通行证同时作废。具体换发货运汽车通行证事宜如下:
2007年度《上海市货运汽车通行证》继续分为单、双号证,单号证的使用日期为周一、三、五,双号证的使用日期为周二、四。周六、日允许悬挂上海市号牌的货运机动车进入凭证通行的范围。
凭证通行的范围具体为:惠民路(杨树浦路起)——大连路——
三资企业的《上海市货运汽车通行证》由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按比例核发,其他发放办法与去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