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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制定与中国国情相符的法规
也许政府这次出台的工商注册政策是参考了一些国家的相关政策,但我们要求政府可以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想,从中国的资源、人口、就业问题出发,全面考虑后方可制定暂行
人口问题:
与美国不同,中国人口众多,是一个人均收入低、社会就业率低的国家。C2C ebusiness的发展,使众多未受雇佣或其雇主未能支付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的广大民众一个自我雇佣的机会,给收入不足去商场购物以满足其生活质量保障的民众一个便捷的购物场所。
北京工商注册各大中小企业,包括工商注册外资企业在内,给一些没有社会关系、没有社会背景、没有极高学历的毕业生入门工资非常低。一个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系的学生毕业后一年方能找到工作,其薪酬为1600元;各大外资银行录用的国家重点大学本科毕业生起始薪酬为4500元(税前,三险一金及个人所得税后为3000元左右)。在北京城八区内,即便是与他人合租住房,其月平均租房成本也在1000元以上;除各大服装批发市场外的一般成衣报价在人民币300元左右;加之近期粮油价格大增、交通运输高峰期控制力度不足导致难以保证高峰期运输便利(我个人家住在西三环,办公地点位于北海附近,每天搭乘公交车往返需要4个小时交通时间)。
在英、美的绝大多数就业密集型城市,上下班高峰期车票价格大有差异,但一般雇主都会给与员工相应的交通补助。
人口过多带来的问题已经非同小可,而这个问题咎其源在于中国政府早期鼓励人口增加的政府政策:如生8个孩子就被追捧为英雄母亲等等。因此,在人口问题上,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而市场提供了C2C电子商务,使失业者可以自我雇佣再就业,低收入者可以有一个适合他们的购物环境,减低了交通及办公租房压力,何乐而不为?
监管力度问题
就政府提供监管,目的是减少一些不法商贩对客户的欺诈行为,这可以理解。但从消费者的观点,中间供应商如淘宝提供的销售评级制度已经让消费者自己给了商户一个客观的评价。相对的,在政府部门有相关工商注册的企业如电视购物公司等,已造成了骚扰、客户资料的泄露、欺诈等行为的,政府相关部门却并未监管,那么试问对淘宝进行监管意义何在?浪费纳税人的钱而已。
最后,我想引用老子道德经里面的一句话,治大国,若烹小鲜。治理国家如同煎小鱼,你翻得太多,最终鱼肉便散的七零八落。宋、明两朝在科技、经济上的强势在于其政府任社会自然发展。我相信,广大人民群众所理解的国家的职责,就在于在尊重社会自然发展的前提下给与适当的监管,以保证其百姓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