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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中二手车交易市场不得直接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交易由二手车
垄断造成交易混乱
厦门二手车行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二手车交易在我国是一个起步较晚的行业,只是到了近几年间由于新车交易量的大幅度增加,二手车的交易规模才逐步地显现出来,但是,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这一行业进行约束和指导,因此,二手车交易发展的时间虽短,但其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却是大量涌现。虽然厦门二手车交易市场还算规范,但从全国来看,二手车的评估问题、售后服务问题、事故车的欺诈问题、经营者投机取巧问题、坑蒙拐骗问题等仍然困扰着消费者和二手车的市场管理部门。由于缺乏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汽车市场的管理部门,对二手车交易的市场管理,常常表现为无所作为,严重制约了旧车交易的发展,并带来了大量的社会问题。
据了解,旧车交易市场曾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处于垄断的地位。根据相关法规,目前仅旧车交易市场有二手车经营权和开票权?穴即办理产权及过户转让手续的权力?雪,现行法规甚至还将二手车交易过程中的交易权、交易管理权、评估鉴定权甚至部分纠纷仲裁职能都归于旧车交易市场。而对于二手车商家而言,即使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也必须依附于交易市场,无法成为独立经营的法人个体。
在这样一种模式下,一方面旧车市场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很难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证。不少旧车市场缺乏管理与规划,缺乏中立的评估机构,却可以靠着2.5%的交易费生存无忧。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中立的专业评估机构,二手车的车况评估和价格评估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这使商家和消费者对二手车价格都缺乏信任——商家不敢随便收旧车,消费者也不敢贸然买旧车。
多渠道经营突破“瓶颈”
打破垄断、实行多渠道经营是新政的出发点之一。新《办法》针对当前二手车交易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制定了相应措施,有望突破制约二手车交易的“瓶颈”。
按照新《办法》,旧车市场将不具备经营二手车的资格,而只能提供经营场地、服务等活动。而具有经营权的主体则只能是商家——商家可以从事买车、卖车,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收购、销售二手车能力等”的个人和企业,都可以到工商部门注册后从事二手车经营。车辆交易开具全国统一的发票,车辆管理部门将按照全国统一发票办理过户手续。另外,车况评估和车价评估与交易市场分开,由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商家或消费者可以在市场上选择自己信任的评估机构。
“这意味着目前经营二手车的商家依附交易市场的情形将得到改变,二手车经营者可独立从事二手车交易。一方面二手车市场需求在增长,另一方面市场将越来越规范化、专业化,二手车市场将得到快速的发展,市场竞争也将加剧。”有业内人士预测。
加强售后是趋势
分析人士告诉记者,在新《办法》实施之后,消费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大的保障。与相对较为单纯的新车销售相比,二手车交易中可谓隐患无处不在。一些未经安全和质量检测以及证件手续不齐全的各类旧机动车、盗窃车、走私车、非法拼装车等,都可以在买车人的眼皮底下混进旧车市场。卖车者和一些经销商隐瞒车辆的行驶里程、使用时间、车辆安全排放情况、主要零部件的技术状况等现象也屡见不鲜,消费者往往被一些二手车商“改头换面”后呈现的光鲜外表所迷惑,而购车后的欣喜又被接踵而至的问题冲得七零八落。
而按照新《办法》规定,二手车经营主体不得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和欺诈买方,并对参与交易的二手车做了资质规定。一旦买到“问题车”,通过退车、追究责任等办法,买方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有消息称,办法将作出“二手车必须提供3个月或5000公里以上的质量保证”的规定,这对消费者是个利好消息,二手车经营公司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消费者买到二手车也可以像新车一样,享受相应的服务与待遇,解决了二手车主的后顾之忧。换言之,今后二手车交易不再是“一锤子”买卖,旧车消费者同样将享受到必要的售后保障服务。
但记者了解到,市场上一些走在前面的良好商家已开始了这样的服务保障。业内也认为,这样的规定本来就顺应了二手车经营的必然趋势,作好服务是二手车商经营发展之路。能够有良好的售后保证,二手车的基本质量才能保证,消费者买二手车才能放心。